微信公众平台,简称公众号。曾命名为“官号平台”、“媒体平台”、微信公众号,最终定位为“公众平台”,无疑让我们看到一个微信对后续更大的期望。
利用公众账号平台进行自媒体活动,简单来说就是进行一对多的媒体性行为活动,如商家通过申请公众微信服务号通过二次开发展示商家微官网、微会员、微推送、微支付、微活动、微报名、微分享、微名片等,已经形成了一种主流的线上线下微信互动营销方式。
2018年1月5日,微信公众平台公告:规范“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”类信息发布。即日起微信公众平台将配合微信安全中心的打击行动,针对相关诈骗、骚扰等违法违规的信息和公众号进行处理。“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”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、期权、期货、外汇、大宗商品、电子货币等本金或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投资产品。
2018年7月19日,微信公众平台“转载可赞赏作者”暂时下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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